职工服务

     

枣庄市职工维权服务优秀案例(五)

来源:  作者:  发布日期:2023-07-14

编者按:

近年来,枣庄市各级工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以服务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,大力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实体化机构建设,高举维权服务大旗,旗帜鲜明地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伸张正义,打造“工会法律服务在您身边”工作品牌,有力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。为提升职工维权服务水平,提高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质量,市总工会开展“枣庄市职工维权服务优秀案例”展示活动,择优推选出职工维权服务优秀案例,供各级工会了解、借鉴,让职工群众享受更便捷、更优质的维权服务。


薛城区总工会多元化解劳动争议

实现互利多赢

薛城区总工会接到邹坞镇某企业职工反映工伤后不能上班,企业每月仅发1600元基本工资,低于1900元薛城区最低工资标准,该职工丧偶,独自生活,其身体因伤活动不便,生活困难。该案件经过多方调解迟迟不能达成协议,当事职工请求工会帮助解决。接到求助后薛城区总工会积极开展摸排调查,协调多方力量介入调解,促使企业与职工约定按照每月1900元发放工资(此工资包含各项个人应交社保金额),直至该职工达到退休年龄,妥善处理涉企涉工纠纷。该援助案件的成功解决,主要得益于以下方面:

一是工会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初心职责的坚守。虽然此案是一个人的个案,但区、镇两级工会高度重视,从立案援助、协调各方,到入企宣传、资金落实全过程积极推动,发挥了重要的主导和协调作用。

二是做实了争议调解的证据基础。区、镇两级工会多次向职工和企业了解核实情况,向前期参与调处的相关部门了解情况,全面准确掌握纠纷事实,为依法调解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撑。

三是积极协调各方形成多元调解格局。区、镇两级工会积极协调薛城区人大、邹坞法庭到企业现场开展劳动争议协商调解,向企业宣传普及规范用工法律规定,向职工通报管理的实际情况,促使双方面对面沟通,实现相互理解、互谅互让,消除隔阂、达成一致。

薛城区总工会通过探索“工会+”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,实现了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,最终将矛盾化解在司法程序之外,既节省了社会资源,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,维护了职工劳动经济权益,实现了互利多赢。

来源:薛城区总工会

编审:王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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