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,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工代会任务目标,根据省总工会部署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开展2023年度全市工会“争创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争做职工信赖的娘家人”(以下简称“双争”)选树宣传活动。


枣庄市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15个,枣庄市职工信赖的娘家人15名。

(一)枣庄市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
申报推荐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、乡镇(街道)、区(市)级所属开发区(工业园区)、村(社区)工会等,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比例不得低于50%。各区(市)总工会各推荐3个候选单位,市产业、大企业工会,直属基层工会各推荐1个候选单位,其中大企业工会限推荐所属基层单位工会。
申报推荐对象应出色完成工会各项重点工作任务,在本地区本系统走在前列,按照《枣庄市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标准》自查得分90分以上,具有区(市)级相应荣誉基础。
(二)枣庄市职工信赖的娘家人
申报推荐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、乡镇(街道)、区(市)级所属开发区(工业园区)、村(社区)工会主席(副主席)。各区(市)总工会各推荐3名候选人,市产业、大企业工会,直属基层工会各推荐1名候选人。
申报推荐对象应有忠诚可靠的政治品质,团结带领广大职工讲大局,旗帜鲜明讲政治;有全局意识和担当作为、吃苦付出的奉献情怀,党政和职工认可度高;其所在单位工会工作突出,在本地区本系统走在前列;任工会主席(副主席)3年以上;具有区(市)级相应荣誉基础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及其工会主席(副主席)不得申报推荐
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群体性事件,拖欠职工工资,欠缴职工保险、工会经费,劳动关系不和谐,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,能源消耗超标,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单位和工会主席(副主席),不得参加申报推荐。

(一)宣传发动(4月底前)
市总工会将在工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,刊发历次省“双十佳”先进事迹,大力营造“双争”浓厚氛围。各区(市)总工会,市产业、大企业工会,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要在广泛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,开展本级选树工作,按照市总工会提出的标准条件进行分类申报。市总工会组织和基层工作部将通过电话方式抽查核实,所辖区域内基层工会“双争”活动参与率达不到80%的,不得参与此次“双争”申报推荐。
(二)自主申报(5月12日前)
各单位对照“双争”标准进行自查,达到标准的,经本单位工会研究,工会会员(代表)大会表决通过,征求同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意见后,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写出事迹材料、自查报告,向上一级工会申报。由区(市)总工会、市产业、大企业工会,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要严格审核把关,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运用“信用中国”“天眼查”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排查。上报推荐对象应附排查结果。
原则上同一单位不同时申报“双争”。未获评2022年度“双争”的单位和个人,可作为2023年“双争”申报推荐对象。
(三)选树宣传(5月底前)
1.组织初审。市总工会根据选树范围和标准条件,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审查,初步确定进入评审环节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。
2.专家评审。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,在专家“背靠背”评审和集中讨论评审的基础上,投票确定20个候选单位和20名候选人。
3.网络投票。通过“齐鲁工惠”APP、“枣庄工会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,公布“双争”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简要事迹,开展为期5天的网络投票。
4.实地考察。市总工会组成考察组,到“双争”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。
5.初步确定。按照“双争”标准和专家评审、网络投票、实地考察情况,初步确定“双争”候选单位15个和候选人15名。
6.公布名单。市总工会研究确定“双争”候选单位与候选人,在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公布。
7.事迹宣传。市总工会以适当方式对选树结果进行宣传,大力营造向“双争”单位(个人)看齐、学习的氛围。

此次“双争”选树不分配名额,根据推荐申报情况择优确定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,在广泛开展“双争”活动的基础上,坚持好中选好的原则,严格申报推荐程序,充分发扬民主,自下而上、逐级审核,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、职工信赖的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推荐上来。公示期间,对群众举报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、出具结论。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、失职渎职、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,要严肃追究责任。对于伪造申报对象身份或材料、存在“一票否决”问题或未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(个人),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。对在网络投票环节有刷票行为的,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。请各单位及时报送下列相关材料:
1.《申报登记表》《“双争”推荐汇总表》电子版及纸质版(3份)。
2.申报单位(个人)获得区(市)级相应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。
3.申报单位高清大图、申报人正面免冠彩色近照(2寸)电子版各1份。
4.申报单位(个人)事迹材料(1500字以内)电子版及纸质版。可附带PPT格式展示材料或视频展示材料(mp4格式,不低于720×480像素,时长不超过5分钟)。
5.申报单位(个人)材料由所在区(市)总工会、市产业、大企业工会,市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审核、汇总,于5月12日前,统一报送至市总工会组织部。
材料报送地址:枣庄市新城民生路421号市总工会311房间,联系人:王琨、宋磊,联系电话:3319374、3127158,电子邮箱:zzghzzb@163.com。
◉附件:
1.枣庄市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标准(企业)
2.枣庄市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标准〔乡镇(街道)、开发区(工业园区)、村(社区)工会〕
3.枣庄市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标准(事业单位)
4.枣庄市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标准
5.枣庄市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
6.枣庄市职工信赖的娘家人申报登记表
7.“双争”推荐汇总表
8.填表说明
幸运彩办公室
2023年4月2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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